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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盟环保局2005年第103期(总第363期) 12月7日

阿盟行署组织召开全盟进一步加强

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月7日,阿盟行署组织召开全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工作会议。盟行署副盟长李超英主持会议,盟环保局局长及工作人员;盟城建局领导;各旗分管环保工作的旗长、城建与环保局局长;乌斯太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环保局局长;吉兰太镇、腾格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自治区局长办公会议纪要》、自治区环保局在乌海市召开的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各旗人民政府及乌斯太开发区针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我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工作。

会议要求各旗政府、乌斯太开发区政府、吉兰太镇、腾格里工业园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人力对辖区内可能产生危险废物、辐射污染、生态破坏造成潜在威胁的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尽快建立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制度,要日常监督和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以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高度出发,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发生,为全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献力。

最后,李盟长强调指出:一是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工作,切实加强高危废物的监督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要以其它地区污染事故警示我们的行为。环境安全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关系到经济可持续发展,所以科学发展观不能停留在理论和口号上,要落实到行动上,环保部门必须依法行政,科学行政。二要健全机构,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密加强对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源、危险化学品的排查,做到摸清底数,分类指导。重点监督企业生产过程中、物流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隐患。三是增强对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要适应关注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行为,做到及时应对、及时处置。建立三级应急预案体系,要组织得当、上下衔接,建立救援体系,以便在最短时间内把损失控制到最少,同时要有必要的物资储备,以便及时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发挥有效资源、发挥最大作用。四是各旗、乌斯太工业园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五是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尤其在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中加强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应对环境污染事件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准确的了解,提高防范的自救能力,六是做好重特大污染事故的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主编:斯琴 杨海编辑:王翠花刘艳

联系电话:8341547印制份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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