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环发〔2006〕1号
阿盟环保局关于印发
2006年全盟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环境保护局、乌斯太开发区环保局:
现将《2006年全盟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二月七日
2006年全盟环保工作要点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全盟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深化全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为全盟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和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我盟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加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环境保护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积极寻求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一要提高认识,创新观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环保工作放在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把突出环境问题放在发展中去解决。二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发展环保产业,创新机制。应用市场化机制来解决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短缺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环保领域。三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环境事务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创新管理方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达标的建设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特别是对符合发展循环经济、废物得到综合利用的项目要加大扶持力度。四要积极开展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工作。
二、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完成2004年度全盟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工作,建立数据库和影像库,并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现状“3S”技术定量动态监测》(1996—2002年度)进行动态比较,在此基础上完成全盟生态环境现状报告的编制工作。二是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力争督促各旗完成各自行政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年内争取以盟委、行署名义出台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三是会同旅游部门对全盟各类旅游区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规范旅游区环境管理工作。四是完成喇嘛井生态示范区的阶段性总结,启动《阿拉善盟退化白刺锁阳保护复壮与监管能力建设示范项目》。五是抓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土壤污染调查的前期工作。六是完成中欧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项目前期工作。
三、以强化环评为手段,切实抓好污染源头控制
一是采取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真正做到前置审批,从源头控制污染。二是继续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停止和处罚未批先建的项目,确实需要建设的,按分级管理程序和有关审批规定严格履行环评手续,已建成投产但未进行环保验收的,一律限期组织验收。三是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控制和依法淘汰工艺落后、污染环境的项目,支持和鼓励低消耗、轻污染、新工艺、高效益的项目。强化“三同时”日常的监管,切实保证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四是对“十五”以前的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对自治区审批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
四、以解决重点地区污染为突破口,实现污染防治的新进展
一是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加大环境现场执法工作力度,增加监理频次,切实为民办实事,督促老污染源完成治理任务,杜绝“十五小”、“新五小”死灰复燃。二是把环境监理执法与环境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律意识。三是加强对污染隐患企业的重点监管工作,重点对治黄乌斯太开发区兰太实业公司金属钠厂、达康公司氯化聚乙烯厂、阿拉善西北染料厂废水加强监管,督促乌斯太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消除对黄河流域的污染隐患。四是指导巴彦浩特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五是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确定阿拉善西北染料厂、阿左旗珠拉金矿、阿左旗和平化工厂为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单位,开展人员培训、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争取创建1个环境友好企业。六是开展完成全盟工业污染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制作和成果提交工作,并进行实际运用。
五、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在对全盟各类企业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为有效防止污染转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建议各旗政府坚决关停。加强与监察部门的联系,加强环境案件移送工作力度。进一步清查未经审批和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严厉查处道路建设、矿山开采、农业开发、畜禽养殖中出现的生态破坏案件。对各旗征收排污情况进行稽查。
六、抓好核与辐射环境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放射源的监督管理,督促完成已有放射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新建项目严格把关,规范放射源的审批、验收程序。二是做好危险废物变更申报登记工作,继续扩大申报面,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三是在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电磁环境污染源的环评执行率和竣工验收率。四是完成“阿拉善盟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前期工作。
七、以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环境安全应急系统
认真做好各类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内业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抓紧制定全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对重特大污染事故的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并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建立全盟重点污染源信息监控系统和部门沟通联动机制,掌握防止和处置重特大污染事故的主动权
八、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尽快启动巴彦浩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切实提高监测数据分析能力。继续开展好全盟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调查工作。
二是进一步搞好环保科研工作,开展全盟土壤调查监测工作,完成课题外业采样、室内分析任务。促进对解决乌斯太地区高载能工业烟尘污染、焦化行业废水污染、电力行业中水回用等问题的研究工作。加强与科技、气象等有关科研单位的技术合作,努力推进环保科研进程。
三是加强环境宣传力度,结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普及环保知识,开展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创建活动,加强绿色社区的创建力度,倡导绿色消费。
四是按照“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逐步完成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法制和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深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争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法在身边”直播节目,接受群众监督。以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环保系统“六条禁令”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行阳光工程,搞好“五个公开”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肯吃苦、能战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环保队伍。
十、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扶贫帮困工作。
“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一方平安。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和“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违法现象的发生。按照盟委、行署关于扶贫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扶贫帮困各项工作任务。
主题词:环保 工作 要点 通知
抄送:自治区环保局、盟行署办、盟环境监测站、各科室。
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6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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