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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33期(总第395期) 6月8日 我盟首批铁合金矿热炉通过环保验收 根据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对电石铁合金矿热炉环境治理设施具备验收条件的企业进行验收的通知》和《关于发布电石和铁合金企业环境保护验收基本要求的通告》精神,盟环保局组织盟经委、盟监察局、盟电业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环保局,并特邀自治区专家组成电石铁合金企业环境保护验收组,于2006年6月7日对阿拉善盟利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铁合金企业的7台矿热炉环保设施和环境治理情况进行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具备验收条件的企业,在工业粉尘控制方面安装了高效粉尘布袋除尘器,经监测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于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对电极三角区、加料口、出料口进行了密闭或设置了收尘罩,对于收尘工段设置围挡、粉尘装袋等相应措施,经监测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了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分表供电,厂区进行了绿化、硬化,原料产品堆场进行了一定的硬化和围挡,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环保人员,环保设施有运行记录。验收组按照电石铁合金矿热炉环保验收方案进行测评,分别对各企业的环保设施整改和环境管理方面赋分。经验收组研究后认为,参加验收的铁合金企业基本上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满足了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建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同时,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至此,我盟7台铁合金矿热炉正式通过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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