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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环发〔2005〕89号

阿盟环保局关于印发2005年
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环保局、乌斯太开发区环保分局、机关各科室、盟环境监测站:
现将《阿盟环保局关于开展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阿盟环保局关于开展2005年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根据盟行署纠风办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05年全盟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5年,我盟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流环保队伍、服务环保工作大局为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解决制约环保发展的行风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为重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紧紧围绕为全盟经济振兴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行业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为全盟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评议的组织与实施


㈠评议的组织领导。成立全盟环保系统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盟环保局局长叶金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盟环保局纪检组长达兰太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旗环保局、乌斯太开发区环保分局、机关各科室、盟环境监测站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达兰太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盟环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㈡评议对象。环保行风民主评议的对象为盟环保局。重点是与企事业单位接触密切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保执法部门、“窗口”科室。评议范围为环保局办公室、污染监理科、科技监测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环境监测站。


㈢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以及执法不力、执法不到位、失职不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对违法排污企业及违法违规行为包庇袒护、充当保护伞、搞地方保护等问题。
2、工作作风上是否存在不深入实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凭感觉想当然的飘浮现象;是否存在检查指导工作图形式、走过场、蜻蜒点水、官气十足、盛气凌人等不良现象;环境统计、环境监测中是否存在统计失真、数据不准、编造、篡改等问题。
3、“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是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得到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报”等行业不正之风是否得到遏制,“生、冷、硬、顶、推”等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行风建设的配套措施是否落实,对权力进行制约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是否完善。
4、在环保行政管理、执法、收费和验收等方面是否存在索要钱物、吃拿回扣,以至贪污受贿问题;财务管理中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体外循环、做假账问题;环境管理中是否存在强行推销、指定治污产品并从中非法牟利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
5、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做到了全面、规范,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政务公开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各种执法、收费项目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按标准程序进行征收和减免缓。?
6、环保工作是否做到转变职能,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是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环保工作融入我盟经济建设的大局。是否积极改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管理方式和方法,努力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从分散的点源控制向区域总量控制转变;从重第二产业污染防治向第一、二、三产业污染防治并重转变;从单纯污染防治向优化投资环境与营造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从简单依靠行政手段向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市场、技术等综合手段转变,促进全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7、环保工作是否做到转变作风,为企业、为人民群众服务。工作中是否存在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现象和问题;是否开展诚信服务活动,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群众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和改善环境质量摆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首位,投入主要精力,力争有所突破。是否改进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是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及时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环境问题。
8、查项目审批、评审程序是否合法,看有没有决策失误、选址不当,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是否依法征收排污费,看有没有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增加收费额度,增加企业、人民负担的问题;查执法监管力度是否到位,看是否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没有解决的问题;查本级所负责的环评和环境治理工程的质量、效果,看有没有未公开竞标和劣质工程;查基层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情况,看有没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循私枉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的问题;查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是否健全,看还有哪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㈣评议方法。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的渠道和范围;评议代表和社会监督员通过明察暗防、问卷调查、专项调研、召开民主评议大会等方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从深入查找的问题,特别是从环保行风建设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入手,摸清情况,剖析原因,研究制订限期整改措施和开展环保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办法。对这次行风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凡被评为优秀科室的,年终将进行表彰;凡被评为差等的科室,要限期进行整改,并列入下年度的纠风重点科室。


四、具体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环保行风工作自2004年7月至12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实施阶段
1、召开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向广大干部职工讲清行风评议的重要意义,提高对评议工作和行风建设的认识,解决“四怕”思想,即怕摆出问题会否定成绩、怕摆出问题会降低威信、怕摆出问题会被抓小辫子、怕摆出问题会影响评议名次,从而增强主动,积极配合评议的自觉性。
2、精心安排,明确重点。全盟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评议范围,高标准、高质量、扎扎实实地搞好行风评议,切实解决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整改阶段
1、加强思想教育。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新举措、探索新途径,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观念大转变,推动经济大发展。在队伍培训方面,要有计划地开展大局意识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民主法制教育以及职业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利的保证。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环保系统内分别召开职工座谈会和服务对象座谈会以及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向企业、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深入查摆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在找准问题上下功夫,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以便整改。
3、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自评报告。
4、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在自查的基础上,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要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出本级环保部门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有目标、有措施、限时改;对因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带来的深层次行风问题,要在调研的基础上编制整改方案,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5、加强舆论宣传,增加行风评议透明度。要在各种媒体上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四公开”: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整改方案,公开整改结果;同时将执法范围、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参评范围等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开。
第三阶段:评议测评、总结阶段
1、综合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和单位内部进行公布,同时上报纠风部门。
2、接受纠风部门面对面的评议,解答提出的问题。
3、总结行风评议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杜绝行风评议整改解决问题的回潮和反弹,巩固行风评议成果。


五、具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环保事业健康深入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环保行风评议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自查自纠,虚心接受评议,认真负责地抓好评议工作的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保部门要处理好双重角色的关系,认真抓好评议过程中的自查自纠和检查整改工作,诚恳主动地接受民主评议。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认真抓好评议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等环节的落实。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做出日程安排,进行阶段小结,并逐级上报,以确保评议工作环环紧扣,稳步推进。
2、突出评议重点,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行风评议全过程。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 “一条龙服务”等制度,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充分利用“行风网站”、报纸“行风评议”专版、评议代表、行风热线电话和深入基层等渠道听民声、察民意,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愿,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解决本地本部门存在的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取信于民。要抓住环境监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两支“窗口”队伍和基层执法部门等与人民群众接触密切、息息相关的重点人员和部位,切实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要把民主评议环保行风工作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结合,做到“四个坚持”、“六个结合”和“三个贯彻始终”。“四个坚持”即坚持以建设一流环保队伍、服务环保工作大局为中心,坚持充分相信和紧紧依靠群众实行公开评议,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个结合”即行风评议要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转化工作机制结合,与巩固扩大这几年环保系统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结合,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结合;“三个贯彻始终”即实行群众参与贯彻始终,思想教育贯彻始终,自查自纠贯彻始终。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建立以查处整改群众反映不正之风问题为目的的工作机制,加大督办和查办力度,对实名举报投诉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并征求意见,真正让群众满意。 要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和“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认真搞好环保预审制,坚决杜绝招商引资中,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的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重又难以治理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查处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有治理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的排污单位;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依法处理。
?   3、严明评议纪律,确保公正评议。要严肃评议纪律,维护评议工作的严肃性,在自查自纠、问卷调查和工作考核中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风评议代表和社会监督员要选择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能够反映民意、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士担任。参评部门的人员不能作为民主评议代表。要建立公平、公正、科学的评议程序,公开评议内容和标准,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紧密结合这次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及时宣传环保部门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为群众办了哪些实事,解决了哪些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让环保走进社会,让社会了解环保,树立环保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要及时向盟环保局报送有关评议工作的动态信息。要及时树立和宣扬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也要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和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跟踪报道,努力为民主评议环保行风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5、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信访举报。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盟局举报电话:8350050),便于联系和监督检查。随时掌握本单位行风评议进展情况,并将每一阶段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盟局。
6、各旗、盟环境监测站要尽快制定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方案,于8月底前上报盟环保局。1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盟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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