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环发〔2005〕139号
阿盟环保局关于开展应对突发环境
污染事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旗环保局、乌斯太开发区环保局:
目前,我国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阶段,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同时又是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期。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意识,普及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为我盟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服务,现将全盟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措施通知如下:
- 宣传重点
围绕全盟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内可能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隐患加强新闻宣传,营造有利于防范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舆论氛围。各旗环保部门要深入当地重点企业生产第一线和社区,就产生危险废物或对地下水、地表水有潜在威胁因素开展污染控制和防范宣传活动,同时把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内容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环保知识。
二、宣传方式??
(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针对全盟重点监控的排放危险废物企业就其危险废物防治集中宣传报道。
(二)将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知识、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印发成宣传册,发放到各级政府、生产第一线的广大职工、社区居民手中,提高政府应对能力,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污染事故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污染源周围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自救互救意识,减轻事故危害;同时加强对基层环保部门的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应对重大污染事故要求,增强危机感和应对意识。做到时时关注防范污染知识,时时防治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到正常水平。
(三)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适时协调新闻单位的记者参与环境危险废物的专题调研和重点地区、重点个案的监察工作,及时报道开展取得的实际效果、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增强广大群众对环境突发事件污染防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
三、时间安排
(一)2005年12月10日至30日,制定宣传方案,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共同做好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政策要求,结合全盟危险废物排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二)2006年1月1日-2月30日,集中宣传报道循环经济和污染防治、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公众提高防范意识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2006年3月1日至4月中旬,开展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污染源周围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将有关资料印制成宣传手册发放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手中,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自救互救意识,减轻事故危害;同时加强对基层环保部门的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应对重大污染事故要求,增强危机感和应对意识。
- 宣传要求
(一)各旗环保局、乌斯太开发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宣传教育工作,与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实施,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经费,切实发挥新闻宣传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对的基础、先导、监督和推动作用。
(二)结合本旗、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全盟上下联动,在一定时期内对重点内容形成集中宣传报道的声势。及时上报阶段工作总结。
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必须从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角度出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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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