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欢迎您!    

  >> 您的位置 >> 

在全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
发生污染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超英
(2005年12月7日)

同志们: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区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并引发了环境污染事件,给当地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特别11月13日吉林石化的环境污染事件更是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为此,国家环保总局12月1日召开了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经验教训,研究了全国防范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策措施。随后国家环保总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件。自治区环保局于12月4日在乌海市召开了乌海、阿盟两地区分管环保工作的盟市领导和环保局长座谈会,听取了情况汇报,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盟环境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召开今天这个会议。刚才各旗、乌斯太开发区管理委会的领导就各地区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大家对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件的紧急通知认识到位、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得当有力。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件的重要性
我盟的环境安全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各旗、各类开发区以及各苏木镇引进的企业都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可能,特别是化工、高污染企业,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将是十分严重和难以消除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同志在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当前,一些地方盲目发展为保障环境安全带来了巨大压力,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形势十分严峻。为什么这样讲呢?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这几年我们的发展速度比较快,引进的项目建设周期相对都比较短,抢时间、赶进度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的,这难免发生事故,有工程质量的事故,也可能有设备安装、运行方面的事故,这些我们都要有充分的估计和预料;二是引进的企业参差不齐,企业规模有大有少,生产能力有强有弱,职工素质有高有低,这些都是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必要条件,都是有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苏木镇招商引资的事,苏木镇招商引资从发展经济的角度来看似乎是好事,可是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是不小,引进的企业不加筛选,引进的项目不加论证,没有相关部门的批文,污染大、收益小的现象十分严重,企业甚至是我们个别苏木镇领导中饱私囊,不但没有给苏木镇带来经济效益,苏木镇和农牧民也没有得到实惠,反而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环境污染问题,给农牧民造成了伤害。这个问题要引起我们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各旗政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给苏木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字[2005]308号)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今后各旗均不得给苏木镇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对于引来的项目也要进行论证和筛选,也要有相关部门的批复,把一些真正好的项目、好的企业引进来,确保我们的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要确保环境安全,今后谁批准的项目,环境安全问题就由谁来负责。三是企业管理的滑坡,无论是企业内部自身的管理,还是我们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管理都有所滑坡,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放松甚至是忽视了对自身内部的管理,安全教育不够,操作不按规程进行,这次吉林吉化爆炸事件据说就是操作失误造成的,多么惨重的教训,我们一定要引以为诫,高度重视企业的自身管理问题;另外,就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也有所放松,很多项目就是没有进行审批就私自开工,或是边施工、边办手续,一旦出了事故我们都不知道,监管难以到位,在这方面请一定重视起来,特别是各旗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重视起来,对有污染源的企业一定要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其次,我盟的独特的生态环境现状决定了我们另外一个影响环境安全的重要原因就是生态破坏问题。这个问题,表面上看起来大家都很重视,经常讲,经常谈,可是实际上我们的生态破坏问题是十分严重的,今年我就生态破坏问题,和环保等相关部门下去调研走了两次,了解了不少情况,看到的问题也是特别严重的。比如:额济纳旗达镇东居延海以北敖包山非法采石作业事件,就严重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东居延海以北敖包山是居延海的生态屏障,能够挡住北来的风沙,保护居延海,额旗那么大,选采石场,偏偏就选在了这个要命的点上,什么原因?敖包山挖没了,居延海让沙子埋了,什么后果?无非就是沙尘四掠,生态继续恶化这一个后果。再比如说:最近网上有这个一条消息:“素有宁夏八达岭之称明长城被采石场炮声震塌”,环保局的同志们去了解了一下,阿左旗环保局的同志汇报说:在环保部门办理了环保手续的采石项目在宁夏青铜峡此岔口与阿左旗交界处有22家,明长城是文物保护不保护是宁夏的事情,在这里暂且不说,就说我们的生态屏障贺兰山要不要保护?大家都知道贺兰山是我们的水源涵养地,是挡住西北风入侵宁夏平原甚至华北平原重要的生态防线,肆虐的盲目开采,到底行不行,我们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监管工作到底跟上去了没有,22家采石厂出现在贺兰山里,那么我们没有登记注册的还有没有,在这次排查中也要作为一个重点问题,以保护为前提,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们的生态安全。
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能否及时防范、妥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对当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隐患要有一个充分认识和估计,将防止污染事故作为当前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切实加强领导,严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立即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加大对居民集中区、额济纳河、黄河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等敏感区域有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落实专人进行督促检查;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规经营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盟对企业的环评与审批比较混乱,有资质的、没资质的都在做环境影响评价,有审批权的,没审批权的,都在审批项目,对于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底数不清,好多小企业危害特别大,比如说:吉兰太七队的“土炼金”问题,汞碾子一转就造成地下水的汞污染,永久性污染,没办法消除,像这样的企业我们留它何用,这次排查中一定要把这种大污染小企业坚决打掉,绝不能手软。从现在开始到污染排查工作结束前,停止任何项目的环保审批,盟环保局要拿出一个方案来,进行整顿,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今后凡是违规审批的项目,或是有污染隐患的项目谁审批谁就对污染事故负全责。
三、增强对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各地及重点企业要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理处置措施。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尽快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措施;事故发生后,应保持沉着冷静,及时科学决策,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12月4日,我到兰太金属钠厂给看了看,了解了一下氯气的存储情况,据管理人员说有应急预案、也有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他们也进行过演练,但应急的设备还是比较简陋,还需要补充和加强。另外,要加强对环保应急监测能力的提高,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理处置措施,比如说:北染的废水问题,到现在污水处理厂没有办法运转,北染的废水只能用池子晾晒,而且就在黄河边上,稍有不慎进黄河了,怎么办?要尽快消除这个安全隐患。
四、各旗、乌斯太开发区在防控污染事故中要主动协调、加强配合。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预防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涉及政府各个部门,各地区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要充分考虑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任务。环保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增强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的协调配合,比如说:乌斯太地区靠近乌海市,要加强同乌海市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争取他们的支持,一旦发生了突发事件,从理论上来讲他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协助。额右旗也存在这个问题,距离盟内比较远,可是邻近的洒泉、金昌可以就近支援我们,请大家务必提高这方面的认识。第三方面,要关注发生的安全事故,当发生安全事故后要主动了解事故内情,看是否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这里重点强调一下流动污染源的监管问题,比如说: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泄露污染环境,这方面要与交警部门加强沟通与联系,尽早介入,提前预防与控制。
五、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各旗、乌斯太开发区管委会对重点企业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企业预防和处置污染事故的能力;对污染源周围居民要进行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减轻事故危害;加强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人员的培训,及时掌握环境变化状况,为政府决策服务。
六、及时做好重特大污染事件的报告工作。要建立信息报送责任制,一旦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当地政府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污染状况,并随时上报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决不允许隐瞒真实情况或拖延不报、贻误处置事故时机。对违反责任制的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版权所有 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 Copyright © 2004-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内蒙古阿左旗巴彦浩特 邮编:750306
设计制作:内蒙古阿盟通信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