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环发〔2005〕138号
阿盟环保局关于内蒙古阿左旗富达盐化有限责任公司4×104 t/a硫化碱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征询内蒙古阿左旗富达盐化有限责任公司4×104 t/a硫化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内环研发〔2005〕134号)收悉。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确认如下: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年1月6日修改),执行二级标准;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 执行三类标准;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执行3类标准;
二、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执行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3、《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二类区标准;
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执行Ⅲ类标准;
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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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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