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环发〔2005〕34号
关于阿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污染问题的会议纪要
2005年4月22日,由阿盟环保局局长叶金宝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阿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污染问题。现将会议议定事宜纪要如下:
1、根据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事实,对阿左旗珠拉金矿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要求阿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4月30日前先将3万元罚款缴入盟环保局指定财政专户,其余罚款根据企业整改情况缴纳。
2、要求阿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污染治理方案,报盟环保局,并于5月22日前完成对尾矿、淤泥、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整改工作,消除污染隐患,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3、要求阿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污染事件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方案,报盟环保局。
参加会议人员:阿盟环保局斯琴、杨学忠,曙光集团赵曙光、王晓春。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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